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18-06-22 00:00
索引号:430S00/2024-024046
文号:湘教发〔2018〕17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18-03014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8-12-31
签署日期:2018-06-19
登记日期:2018-06-22
所属机构:省教育厅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18-06-22
公开责任部门: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HNPR-2018-03014
湘教发〔2018〕17号
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起点农村教师
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有关培养学校,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4号)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农村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2018年,我省继续实施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实施的项目类型见附件1)。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为我省县以下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培养合格教师,为做好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培养目标
1-1 本科层次初中教师:为县以下农村初中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基础知识宽厚、专业知识扎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实施素质教育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能力的本科层次初中教师。
1-2 小学教师
1-2-1 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为县以下农村小学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基础知识宽厚、专业知识扎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实施素质教育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能力的本科层次小学教师。
1-2-2 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实行“全科型”综合培养,主要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能力,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胜任小学语文、数学等多门课程教学的专科层次小学教师。
1-3 幼儿园教师
1-3-1 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为县以下农村幼儿园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人文和科学素养、扎实的专业理论素质和实践能力、一定的教育研究能力的高素质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
1-3-2 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实行综合培养,主要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学前教育理论,具有较强学前教育实践技能和一定研究能力,在学前儿童语言、科学、音乐、美术教育等方面具有专长的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
1-4 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实行综合培养,主要培养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能力,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胜任义务教育阶段各类特殊儿童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的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
2 培养学校
2-1 初中教师
2-1-1 省级项目计划:培养工作由衡阳师范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怀化学院承担。
2-1-2 市州项目计划:根据湘西州的申请,湘西州的培养工作由吉首大学承担。
2-2 小学教师
2-2-1 省级项目计划
2-2-1-1 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培养工作由湖南第一师学院、湖南文理学院、长沙师范学院承担。
2-2-1-2 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培养工作由湖南城市学院承担。
2-2-1-3 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培养工作由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担。
2-2-1-4 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培养工作由长沙师范学院承担。
2-2-1-5 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培养工作由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担。
2-2-2 市州项目计划
2-2-2-1 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根据益阳市的申请,益阳市的培养工作由湖南城市学院承担。
2-2-2-2 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根据相关市州的申请,培养工作相应分别由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统称为“培养学校”)承担;衡阳幼儿师范学校、祁阳师范学校、道县师范学校、芷江民族师范学校、娄底幼儿师范学校共5所学校(基地)(统称为“挂靠学校”)可挂靠相关培养学校承担小学教师的具体培养任务,招生计划仍下达给培养学校(此类培养方式简称“挂靠培养”)。
2-3 幼儿园教师
2-3-1 省级项目计划: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工作均由长沙师范学院承担。
2-3-2 市州项目计划:根据相关市州的申请,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的培养工作相应分别由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统称为“培养学校”)承担;祁阳师范学校、芷江民族师范学校共2所学校(基地)(统称为“挂靠学校”)可挂靠相关培养学校承担幼儿园教师的具体培养任务,招生计划仍下达给培养学校(此类培养方式简称“挂靠培养”)。
2-4 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工作由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承担。
3 招生专业
3-1 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初中教师的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应用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具体培养学校的招生专业见相应的招生计划表。
3-2 小学教师
3-2-1 本科层次小学教师的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小学教育。具体培养学校的招生专业见相应的招生计划表。
3-2-2 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的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
3-3 幼儿园教师: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的招生专业为学前教育。
3-4 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的招生专业为特殊教育。
4 招生计划
4-1 招生计划规模
2018年,全省初中起点各类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11567人,具体如下:
4-1-1 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全省计划招生1752人,其中省级项目计划招生1632人,市州项目计划招生120人。
4-1-2 小学教师:全省计划招生6795人。省级项目计划招生3999人,其中本科层次小学教师2008人,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200人,专科层次小学教师318人,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825人,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648人。市州项目计划招生2796人,其中本科层次小学教师375人,专科层次小学教师1937人,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143人,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150人,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191人。
4-1-3 幼儿园教师:全省计划招生835人。省级项目计划招生418人,其中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138人,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280人。市州项目计划招生417人,其中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324人,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93人。
4-1-4 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全省省级项目计划招生63人。
4-2 招生计划种类
根据培养类型与培养目标的需要,招生计划设置普通招生计划、定向到乡镇任教招生计划和定向到民族乡招生计划,具体如下:
4-2-1 设置普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普通计划”)的培养类型有: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
4-2-1-1 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
普通计划面向申报定向培养需求计划的县(市、区)招生,按照“从县(市、区)招生、回县(市、区)就业”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确定招生来源计划,学生毕业后,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回所定向的县(市、区)的县以下农村初中任教,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回所定向的县(市、区)的县以下农村小学任教,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回所定向的县(市、区)的乡镇及以下农村小学任教,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回所定向的县(市、区)的县以下农村幼儿园任教,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回所定向的县(市、区)的县以下农村特殊教育班、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定点的中小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本科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招生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与拟录取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培养学校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学生毕业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协议书的约定落实其任教岗位和编制。
4-2-1-2 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
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普通计划面向招生计划所定向的乡镇招生,按照“从乡(镇)招生、回乡(镇)教学点就业”的原则,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确定招生来源计划,学生毕业后回所定向的乡镇农村小学教学点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招生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与拟录取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培养学校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学生毕业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协议书的约定落实其任教岗位和编制。
4-2-2 设置定向到乡镇任教招生计划(以下简称“乡镇任教计划”)的培养类型有: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
乡镇任教计划面向申报定向培养需求计划的县(市、区)招生,按照“从县(市、区)招生、回乡(镇)就业”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确定招生来源计划,学生毕业后,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回所定向的乡(镇)初中任教,本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回所定向的乡(镇)小学任教,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回所定向的乡(镇)幼儿园任教,本科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招生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与拟录取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培养学校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学生毕业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协议书的约定落实其任教岗位和编制。
4-2-3 设置定向到民族乡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民族乡计划”)的培养类型有: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
民族乡计划面向招生计划所定向的民族乡招生,按照“从乡招生、回乡就业”的原则,以民族乡为单位统一确定招生来源计划,学生毕业后,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回所定向的民族乡初中任教,本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回所定向的民族乡小学任教,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回所定向的民族乡幼儿园任教,本科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招生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与拟录取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学生毕业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协议书的约定落实其任教岗位和编制。根据项目来源计划、培养类型、培养层次的依次分类,每个民族乡的年度招生计划分别不超过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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